国姓窃明

第6章 论买房后立刻办房产证过户登记的重要性(1 / 1)

第一章 阴阳法眼

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,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,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,那表情,要多精彩有多精彩,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,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,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。

“娘的,透视,竟然是透视,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……”

床上,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,双拳紧握,似激动,似不安,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。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相信,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,往后,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,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。

片刻后,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,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,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,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。

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,在这过程中,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,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,左为阴,右为阳,右眼可以透视一切。

“仇老三,你们等着,这仇我一定要报,敢调戏我姐姐,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!”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。

“啊……小寒,你醒了,太好了,都是姐姐不好,如果不是姐姐,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……”

这时,出租房外面,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,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,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,泪眼婆娑。

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,扶着她咧嘴笑道;“姐,你放心吧,我已经没事了。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,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,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。”

“小寒,你没事就好了,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。”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,对着叶寒道;“来,小寒,先把药喝了,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。”

叶寒接过碗,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,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,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,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。

“小寒,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,上班就不用去了。”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,满脸疼惜,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,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,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,想到这里,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。

“好的,姐,我就在家待着,你快去上班吧,我没事的。”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,不上班也好,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,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,如果可以,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,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。

“嗯,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,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。”叶轻走出了出租房,为了两人的生活,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。

在叶轻前脚刚走,叶寒也出门了,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,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,受够了欺凌,金钱,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。

走在大街上,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,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,瞪眼一看,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“赌摊”,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,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,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,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,模样清秀,嘴上还叼着一根烟,十足的一个女痞子。

“来来来,下注咯,买大买小,买定离手!”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,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,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,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。这时,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,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。

“我压五百,买大,前面几局连开大,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。”一人脸色挣扎了下,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,其余的人见此,也开始跟着买大,有的压一百,有的压两百,也有的压五百,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。

很快...

曹雪芹原本写这个案子,是想抨击“封建豪强恶霸有多嚣张”,

但显然曹雪芹只是个文学家,同时也是法盲。这个案子只要稍微调整一些细节,薛蟠就可以无罪了。

中国古代虽然没有《物权法》,但物权高于债权的朴素思想还是有的。

冯渊买香菱、买了之后“要三日之后再来迎娶”,也就是说他买了人之后没有“交付动产”这个动作,没有事实上占有香菱。所以他对香菱的权益,还是一个“债权”,是一个相对的契约权。

薛蟠虽然是后买的,但他买的时候看到的香菱,还是一个没有被“占有”的状态,他就属于法律上的“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”。

而薛蟠并没有想娶香菱,他多半也不会有“三日后再来隆重迎娶”的仪式。以薛蟠这种呆霸王不重视侍女的脾气,多半是交了钱就要提人。

当然,《红楼梦》里没说薛蟠付了钱后就提人。但如果薛蟠提了人,那香菱这个“动产”的交易就被他“交付”了,“事实占有”了,“债权”就成功转化成了“物权”,

而物权是高于债权的,冯渊再拿着契约要到薛家上门要人,如果起了武力冲突,薛蟠就可以凭对方“私闯民宅、夺人奴婢”正当防卫。

这个法律逻辑,跟“一房二卖”类案子中,先买的人只签了合同却没过户房产证、后买的人过户了房产证、打官司到法院,法院就会把房子判给后买并办了房产证的人,是一个逻辑。

不动产物权看登记,动产物权看交付,没有登记和交付这个动作,债权就只是债权,是低一等的相对权。

有了交付或者登记这个动作,才上升到更尊贵的物权、绝对权。

明朝没有《物权法》,但明朝也是有人身和地产交易的登记/公证制度的,一般卖人卖房,都要地方上的里长乡贤、叫上左邻右舍一起为见证,登记明白、公示乡里。

《大明律.户律》还规定了典买田宅一定要公证缴纳契税,如果没有契税的要鞭笞四十。

而后来的买家如果公证缴纳了契税,那就当然保护后来手续全面的买主。先买而没公证没交契税的但凡上门争夺,就是私闯民宅了。

所以,沈树人如果设计一个案子,在苏州地界找一个“别人偷偷买了的女人或者产业,但还没来得及办理登记”,然后他也去买,打个时间差抢先做个公证登记,他就可以截胡成功。

如果对方再跟冯渊一样上门抢夺,他就可以正当防卫个痛快。

不过,思路虽然有了,如何具体实施、如何寻找目标,沈树人还是有些犹豫的。这才导致他从五月底一直拖到六月初,放弃了好几个潜在目标,迟迟不能出手。

毕竟他是21世纪来的人,是有道德底线的,不想对付那些苦哈哈的法盲。

如果一个买女人买产业的人,仅仅是因为不懂法律、没有及时登记,就设计引诱激怒对方、再反杀,沈树人在道德上也有些受不了。

他还是想找个行侠仗义的机会,最好被他反杀的人,本身就是一个欺男霸女的恶霸,他再去以毒攻毒、以阴制阴,那就完全没有心理负担了。

而且,如果对方不够恶霸的话,被截胡了之后很有可能直接选择认怂,都不会上门争斗,那沈树人还正当防卫个毛线?

你首先得做好情报调研,确保被你招惹的人是个一点就爆的炮仗,不能是胆小怕事之辈。

所以,沈树人才暂时放缓了节奏,不到最后关头,他宁可再等等,多找找看值得他惩戒的目标。

在这个寻找的过程中,沈树人数次失败、放手、转变目标,但这些失败尝试也不是完全没有成果,至少让沈树人又总结出了几条选取目标的指标。

“看来,要选择那些至少涉及成千上万两银子的大额交易标的来截胡,同时这个交易标的价值还得是之前被严重低估了的、截胡之后有很大的溢价空间。

如此一来,被我截胡的人才有比较高的概率是有实力、不怕事的恶霸。同时也有足够强力的动机,来把被截胡的标的抢回去。

要是跟薛蟠买香菱的案子那样,花五两银子就能买到的丫头,那原买主可不就得是冯渊那种苦哈哈胆小怕事的小乡绅了?这种人一来杀他太无辜,二来多半也没胆子反抗。”

总结出这条宝贵经验后,下一步的问题,就成了:如何在苏州府地界,短期内就找一个涉及成千上万两的“不规范交易”来截胡呢?

涉及到这种金额,如果是买庄园田产,那多半能有良田、桑园数百亩以上,或者是有配套的绣纺、织纺等工场一并转让。这样的大交易,每年都不多见的,短时间内要找到,很不容易。

如果不是买庄园田产,而是买女人,那几千两银子基本上都是花魁赎身级别的交易了。要找到这样的女人刚好被赎身能打时间差、还有人争风吃醋,似乎也不容易。

偏偏沈树人打听这些消息时,还得拐弯抹角地打听,哪怕是动用父亲的势力和资源,他也不敢明说自己到底要找什么。毕竟这种卑鄙的手段不好彻头彻尾说出来。

……

时间转眼来到六月初五。

这天按说又是轮到沈树人包场堂会请客,请张煌言、顾炎武等人文会切磋、讨论时政的日子。

沈树人知道憋在家里也无助于谋划,《大明律》上相关的篇目他也学得差不多了,便一大早就存着心事前去赴约。

没想到,堂会上表哥和顾炎武的几句随口起哄,倒是启发了他。

——

PS:签约了,下周开始上推,那就下周开始提升到每天两更,上下午各一更。

明天的那一更调整到下午两点上推以后。下周一的第一更会放在这周日半夜过后,下周二开始恢复完全正常时间。

求票求推荐求收藏评论,拜谢。

这周外面学生档在期末考试,看书的人也有所下降,下周估计也不多,下下周流量正常了,再加点字数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