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阴阳法眼
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,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,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,那表情,要多精彩有多精彩,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,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,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。
“娘的,透视,竟然是透视,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……”
床上,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,双拳紧握,似激动,似不安,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。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相信,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,往后,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,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。
片刻后,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,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,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,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。
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,在这过程中,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,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,左为阴,右为阳,右眼可以透视一切。
“仇老三,你们等着,这仇我一定要报,敢调戏我姐姐,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!”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。
“啊……小寒,你醒了,太好了,都是姐姐不好,如果不是姐姐,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……”
这时,出租房外面,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,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,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,泪眼婆娑。
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,扶着她咧嘴笑道;“姐,你放心吧,我已经没事了。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,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,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。”
“小寒,你没事就好了,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。”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,对着叶寒道;“来,小寒,先把药喝了,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。”
叶寒接过碗,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,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,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,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。
“小寒,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,上班就不用去了。”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,满脸疼惜,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,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,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,想到这里,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。
“好的,姐,我就在家待着,你快去上班吧,我没事的。”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,不上班也好,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,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,如果可以,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,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。
“嗯,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,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。”叶轻走出了出租房,为了两人的生活,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。
在叶轻前脚刚走,叶寒也出门了,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,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,受够了欺凌,金钱,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。
走在大街上,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,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,瞪眼一看,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“赌摊”,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,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,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,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,模样清秀,嘴上还叼着一根烟,十足的一个女痞子。
“来来来,下注咯,买大买小,买定离手!”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,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,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,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。这时,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,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。
“我压五百,买大,前面几局连开大,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。”一人脸色挣扎了下,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,其余的人见此,也开始跟着买大,有的压一百,有的压两百,也有的压五百,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。
很快...
> 我被挤兑的脸sè一片通红,刚才由于扶着旭哥和他的几个朋友,我身上沾满了血迹,我将外衣脱在车里,硬着头皮走下了车,开口说道:“我是来刷车的!”
“啥!”众人向看着外星人一样,看着我。
“我来刷车!”我淡定的说道。
“小兄弟我劝你一句,往前走一百米,有个废品收购站,你把这车卖了,能喝一个月酒,我听这声音就知道,这车能开起来就算是奇迹了了,说不定哪天就得爆炸了,还刷他干啥!”这老板也是一个奇葩,废话特别多。
“我说你这人,怎么有生意还不做,怕我不给钱啊!”我有些不乐意,语气有点冲。
“你看我为你好,你还不乐意,得,刷一次一百!”
“我擦,你抢劫啊?”
“小兄弟,刷你一台车,最起码能洗出十斤泥,我这个价格已经很优惠了!”
“我给你二百,你把里面的血迹擦干净,记住别弄乱里面的东西,行不?”
“行,你等会吧!”
我从车内的杂物箱,拿出二百块钱给他,随后靠着车,抽了一根烟,想起今天那场战斗,我感慨颇多,以前我一直以为,混社会就是打打架,比别人凶一点,虽然有点危险,但是并不会致命。
但是今天的所见所闻,让我彻底否决了这种念头,原来混社会虽然外表光鲜亮丽,嚣张无比,而且来钱特别快,可能一年的时间,比得上你在某个行业,辛苦奋斗十年的成果。
但是风险也是呈几何倍增长,一个不慎,迎接你的就是万丈深渊,大哥一个电话,不管你在干吗,或是睡觉,或是吃饭,或是正跟媳妇在床上翻滚,你都要乖乖拿上砍刀,出去厮杀,可能出门之前,你还是一个鲜活的生命,也可能下一秒钟,你就躺在了太平间。
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:“打死你是吹牛B,但是一失手也没准!”
混社会的人,就像是一批在透支着自己生命的人,用生命搏一个未来,搏一个前程,诚则呼风唤雨,万人敬仰,败在横尸街头,粉身碎骨。
虽然,那时候的我心里有些惧怕这条道路,可是年轻气盛的热血更重一些,我平静的外表下,隐藏着一颗不安分的心,这也是我逐渐走上这条路的原因。
我后来一直回想,我可能就是在这一天,有了想要踏入社会上厮混一番的想法。
没多一会,车刷好了,我将车停到医院门口,发现旭哥不在,他的朋友说,他去见那个黑哥了,我把钥匙交给他们,拿起车里的外衣,突然想到一件事。
“我cāo,忘了!完了......今天晚上没去踢球,曹德爽先生,得踢死我!”我想到这里,一阵胆寒,打了一辆出租车,飞快的向学校赶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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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有人可能感觉这章有点啰嗦,我不这么认为,我写这本书不是YY小说,写的是血淋淋的江湖往事,我要把内心的变化过程写出来,那个内心挣扎的过程是很重要的,不会有哪个人,想要去混社会,立马像赶着送死似的,马上就去了,希望大家能喜欢这种写法,细细品读,这本书不会让你们失望。
最后嘶吼一声:“求鲜花,求收藏!!!”